互免签证
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许多国家的签证制度越来越趋于简化。某些对方国家的公民入出国境时,也不必办理签证,这是因为许多国家之间订立了互兔签证协议。甚至在欧洲共同体国家之间,一国公民持有身份证明就可以自由来往于各国之间,无须护照和签证。
互免签证是根据两国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持用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国境,互免签证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中国公民出境免签证详细情况请见本网中国同外国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
目前,我国仅与朝鲜、蒙古、越南、老挝、巴基斯但、伊朗、土耳其、孟加拉、俄罗斯、独联体国家、捷克、阿尔巴尼亚、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南斯拉夫、波兰、匈牙利、秘鲁、阿根廷、智利、厄瓜多尔、哥伦比亚、玻利维亚、委内瑞拉、古巴、贝宁等30多个国家,签订因公务出国的公民免办签证的协议。各协议签字国只是对我国因公务出国的人员,提供3个月以内免办入境签证的优惠待遇,而不包括因私出入境的中国公民。
再入境签证
合法入境的外国人,在离境之前,要妥善处理与居留国公民和有关机构的债务,付清应缴纳的捐税,触及刑律的则要在刑期服满之后出境。有的对长期居留的外国人要求办理离境许可,证明已履行有关义务。入境短期居留的外国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自由离境。
在一国取得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权的外国人,常常发生临时出境后,再次入境问题。如侨民和留学生回国探亲、观光、经商等,事先必须办理再次入境许可手续。因国家不同,手续也不尽一致,有的办理再入境签证;有的办理再入境许可证书,如日本、美国等。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限也有:年或2年的区别。
口岸签证
口岸签证是指在前往国入境口岸办理签证(俗称落地签证)。很多国家对我国公民不发口岸签证。对外国公民发放口岸签证的国家,主要是西亚、中东、东南亚及大洋洲的部分国家。尽管各国对口岸签证规定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办理口岸签证均需由邀请人向所在国移民部门或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邀请人将证明或证明的副本寄给被邀请人,被邀请人持证明方可启程前往)在抵达前往国口岸后持该国批准证明办理签证。
反签证
所谓反签证,是指由邀请人为出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然后连同申请人的护照及填写的申请表格、照片等材料一起呈送前往国驻华使馆。驻华使领馆只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签证,不须再向其国内移民部门申请。反签证的规格形式虽然各国各有不同,但一般只要获得了反签证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需要大长的签证时间。有的持反签证,就可前往该国入境。目前实行反签证的国家大多数在亚洲,主要有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