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张德志所有的位于富锦市东平社区8组的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富房权证私字第2010003212号),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前业主姜广印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富国用(94)字第11212号,土地证丢失,宗地号6-36-126-2。因无法联系前业主姜广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54—2324070
公告单位: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