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5-04-23| 字体显示: [ ] [ ] [ ]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建设方或环评工作组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

  总投资:22291.0万元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富锦市区东南部锦锈大街北侧现有厂区范围内

  原有工程:2014年该公司向佳木斯市环保局上报了《黑龙江省富锦市东南城区供热锅炉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环评批复,即《关于黑龙江省富锦市东南城区供热锅炉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佳环建审[2014]48号),根据环评文件以及环评批复要求,黑龙江省富锦市东南城区供热锅炉改造工程需“将2010年建设的49MW锅炉停用,49WM锅炉房使用功能改为办公综合楼,在原有锅炉房南侧新建3×77MW生物质成型燃料热水锅炉房,3×77MW热水锅炉2用1备,主厂房按3×77MW热水锅炉规模设计,配套相应规模封闭燃料库、灰渣库。”实际建设过程中,该公司主厂房按3×77MW热水锅炉规模建设,但锅炉装机方案由“3×77MW生物质热水锅炉,2用1备” 改为“仅建设1×77MW生物质热水锅炉” 。

  目前,该厂房内实际安装1×77MW生物质成型燃料热水锅炉并在2014年采暖期内试生产,2015年通过环保验收,验收表明,现有工程锅炉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噪声、废水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佳木斯市环保局已经同意建设单位仅建设原有环评批复中的1台77MW热水锅炉,另外2台不再建设。

  本期工程:本期工程拟建设2×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2×C15-4.9/0.294汽轮机+2×15MW发电机组,拟在现有热水锅炉主厂房内建设2×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同时将现有热水锅炉主厂房向北扩建一座汽轮机间, 2×C15汽轮机纵向布置。锅炉排烟利用现有锅炉主厂房烟囱,该烟囱按照2台77MW锅炉烟气排放规模设计,高架点源,高100m,内径3.5m,可满足扩建后全厂1台77MW锅炉+2台75t/h锅炉排烟需求,新建锅炉配套建设四电场静电除尘系统、炉内喷钙脱硫系统、SNCR脱硝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盐类。生产废水中循环水排污水、锅炉排水、除盐水回用于热网补水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本项目职工从现有工程调配即可,无需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全厂生活污水经过污水管网后排至富锦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城镇已建有排水系统以及富锦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依托原有工程可满足工程需要。富锦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富锦市城区东南方向,由富锦市与清华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合作,采用“BOT方式”,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松花江。

  2 废气

  正常运行时的燃烧过程主要包括燃料输送,卸料,燃料在锅炉内的燃烧以及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除尘器、烟道、烟囱排入大气。

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本期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高效除尘器,除尘效率99.7%,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喷钙脱硫效率70%,SNCR脱硝,脱硝剂为尿素,脱硝效率50%,依托原有工程烟囱,配套建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项目使用尿素,因此无氨储罐的氨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脱硝装置的氨逃逸水平设计最大值为10ppm,折合7.59mg/m3,符合适合规范要求。

物料运输、储存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是TSP。参照验收报告中建设单位已经落实的防尘措施,结合本项目除尘方式、炉内喷钙等工程特点,本期工程采取以下措施,可保证厂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

  生物质燃料储存过程中可能产生恶臭气体。

  本项目厂界恶臭中的臭气浓度类比已通过环评审批的《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引用的“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如东25兆瓦秸秆发电项目验收数据” 。该项目新建25兆瓦汽轮机和发电机组,配1台110t/h锅炉,配套布袋式除尘器、污水处理站等各项公辅工程、环保设施等。该项目采用堆场储存秸秆燃料,本项目采用封闭库储存秸秆燃料,该项目从储存方式上更易产生恶臭。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如东25兆瓦秸秆发电项目验收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最高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厂界恶臭中的氨和硫化氢类比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当阳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采用生物质秸秆为燃料,并设置有露天堆场。




该验收监测结果显示:硫化氢和氨的厂界监测浓度最高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投产后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2。




  本项目锅炉灰渣(含脱硫产物)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无害化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除生活垃圾外的各类固体废物在厂内固体废物置场暂存。厂内固体废物置场采取了如下防治措施和管理对策:

  (1)收集、储存、运输一般固体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统一、明显的识别标志。燃料和灰渣均采取封闭库贮存方式,相应座屋顶防雨、地面防渗处理。

  (2)制订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物料有序堆放,管理人员定期巡视,加强管理,防止火灾、秸秆腐烂等。

  (3)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及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

  4噪声正常排放情况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的噪声来源于送、引风机、各类水泵等,设备噪声经过安装消声、减震装置,封闭厂房、车间等措施,噪声源的声级值可降低15~20dB(A),噪声源85-110dB(A),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对西侧居民区造成噪声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性噪声,降低噪声主要从噪声源、噪声的传播途径以及受体三方面采取措施,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主要设备降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振、防震、防冲击;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

  (2)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降噪措施:汽机、锅炉、循环水泵等大型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在管道布置、设计及支吊架选择上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轻噪声对环境影响。

  (3)厂区总图布置中的降噪措施:厂区总体布置中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噪声源集中布置,西侧敏感目标与主厂房之间有燃料库间隔。

  (4)偶发噪声防治措施:锅炉排汽口和吹管末端安装消声器;锅炉排汽或吹管施工时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并提前发布公告通知周围居民,明确告知排汽的时间和噪声强度。

  (5)其他降噪措施:确保安装、检修质量,减少管道阀门漏气所造成的噪音;对各个生产环节加强管理,运行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操作不当引起的锅炉排气等噪声发生;当消声、降噪、隔声、防振、减振等设备、设施损坏或老化而功能减退时,应及时修理或撤换。

通过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5 地下水

  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或废水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因此,包气带是联接地面污染物与地下含水层的主要通道和过渡带,既是污染物媒介体,又是污染物的净化场所和防护层。地下水能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物的种类和性质。一般说来,土壤粒细而紧密,渗透性差,则污染慢;反之,颗粒大松散,渗透性能良好则污染重。本项目包气带为粘土,属于微透水层。

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燃料库、灰渣库、排污管线等采取重点防腐防渗,防渗系数小于10-7cm/s。

  6 风险

  项目使用的轻柴油仅在点火时向市内加油站购买,不在厂区内贮存,不设置柴油储罐。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生物质燃料堆存可能产生的火灾,发生火灾后,可能产生的有害有毒气体为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造成一氧化碳气体大量扩散,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 建设项目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中循环水排污水、锅炉排水、除盐水回用于热网补水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本项目职工从现有工程调配即可,无需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全厂生活污水经过污水管网后排至富锦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城镇已建有排水系统以及富锦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依托原有工程可满足工程需要。富锦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富锦市城区东南方向,由富锦市与清华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合作,采用“BOT方式” ,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松花江。

  2 废气

  本期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高效除尘器,除尘效率99.7%,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喷钙脱硫效率70%,SNCR脱硝,脱硝剂为尿素,脱硝效率50%,依托原有工程烟囱,配套建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项目使用尿素,因此无氨储罐的氨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脱硝装置的氨逃逸水平设计最大值为10ppm,折合7.59mg/m3,符合适合规范要求。

锅炉灰渣处理方式采用灰渣分除,锅炉炉膛下的底渣经冷渣器后采用机械方式运至渣库,以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外运综合利用汽车需加盖篷布;布袋除尘器、空气预热器下的飞灰均采用气力输送系统送至灰库。该系统为密闭系统,不易向外泄漏粉尘,设计中尽量减少法兰连接。飞灰厂外运综合利用由密闭罐车运输;石灰石粉由罐车运至厂内,并通过气力将其输送至主厂房内的石灰石粉仓。

  生物质燃料仓储库仍然设计成封闭仓库,采用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燃料输送过程的带式输送机、破碎机、输料栈桥等处,均布置在封闭通道内。输燃料系统的栈桥,地下地上运料廊破碎筛分楼及各转运站地面采用水力清扫。

  本项目采用封闭燃料库,可有效防止雨淋,且仅在采暖季节运行,通过加强管理、有序堆放,秸秆腐烂变质的可能性很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厂界恶臭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正常排放情况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灰渣(含脱硫产物)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无害化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除生活垃圾外的各类固体废物在厂内固体废物置场暂存。厂内固体废物置场采取了如下防治措施和管理对策:

  (1)收集、储存、运输一般固体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统一、明显的识别标志。燃料和灰渣均采取封闭库贮存方式,相应座屋顶防雨、地面防渗处理。

  (2)制订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物料有序堆放,管理人员定期巡视,加强管理,防止火灾、秸秆腐烂等。

  (3)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及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

  4噪声正常排放情况分析及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性噪声,降低噪声主要从噪声源、噪声的传播途径以及受体三方面采取措施,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主要设备降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振、防震、防冲击;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

  (2)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降噪措施:汽机、锅炉、循环水泵等大型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在管道布置、设计及支吊架选择上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轻噪声对环境影响。

  (3)厂区总图布置中的降噪措施:厂区总体布置中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噪声源集中布置,西侧敏感目标与主厂房之间有燃料库间隔。

  (4)偶发噪声防治措施:锅炉排汽口和吹管末端安装消声器;锅炉排汽或吹管施工时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并提前发布公告通知周围居民,明确告知排汽的时间和噪声强度。

  (5)其他降噪措施:确保安装、检修质量,减少管道阀门漏气所造成的噪音;对各个生产环节加强管理,运行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操作不当引起的锅炉排气等噪声发生;当消声、降噪、隔声、防振、减振等设备、设施损坏或老化而功能减退时,应及时修理或撤换。

通过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5 地下水

  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燃料库、灰渣库、排污管线等采取重点防腐防渗,防渗系数小于10-7cm/s。固体废物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本工程在开发建设阶段,应充分做好污水管道的防渗处理,杜绝污水渗漏,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衔接良好,严格用水管理,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这样可以保证项目区内产生的全部废水汇集到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周边地区污染物排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6 风险

  项目使用的轻柴油仅在点火时向市内加油站购买,不在厂区内贮存,不设置柴油储罐。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消防部门相关规定,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燃料库内杜绝明火,同时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进行扑救。具体措施有:

  (1)电厂主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均按照现行的《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

  (2)全厂消防设计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立足于火灾自救。对主要设备和重要建筑物均采取防消结合措施。要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要求,设置消火栓、灭火器。

  (3)在总平面布置中,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满足《火力发电厂总布置及交通运输设计技术规定》中“发电厂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间距表”,以及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要求进出厂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发车前需要有专门安全人员进行检查。电厂需设专门的管理人员对运输车辆进行调度,加强防火宣传工作。

  (5)燃料存量应根据生产计划进行调整,进厂后有序堆放,燃料成垛,垛间确保通风间距,防止内部高温引起自燃或腐烂;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防火,达到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6)按规定建设消防设施,划分禁火区域,严格按设计要求制订动火制度,消防设施配置安全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泡沫灭火站等消防设施。消防给水压力低压给水时,水压应不低于 0.2MPa,高压给水时,水压宜在 0.7-1.2Mpa。

消火栓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配置、消防水池的配置应符合的相关要求; 固定式泡沫灭火站的设计安装应按照《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进行;灭火器的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建筑消防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测,并按有关规定,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

  (7)厂区出现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通告、疏散厂区西侧的居民区,告知厂区南侧加油站,配合消防部门将火势控制在厂区内,配合加油站做好火势防范工作,及时转移周边可能受害的居民。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厂址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在确保清洁生产工艺正常运行、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杜绝事故排放。同时,对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等影响较小,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

  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是有效可行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适宜投资建设。

  五建设单位及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张博文

  移动电话:15776846918

  电子信箱:zhangbowentg@163.com

  建设单位: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焦经理

  电话:1874542455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了充分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您的监督作用,确认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和保护环境的角度,在有效期内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便为本项目的建设和今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项目区域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在施工期间,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2)对本项目在运营期间,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3)您认为该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对污染防治是否有效;

  (4)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5)您认为该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

  (6)如果您认为环保措施有问题请提出你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佳木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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