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

发布时间: 2015-11-04| 字体显示: [ ] [ ] [ ]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于2015年11月3日,在富锦东方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富锦市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

  出席本次听证会代表共20人,其中消费者9人,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8人,经营者3人。市物价局听证人3人,全部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主持。听证会议程:

  1、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定价成本监审人、记录员;

  2、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陈述定价听证方案;

  3、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

  4、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发表意见,进行询问;

  5、主持人总结发言。

  20名代表中:有16名代表同意下调供热费价格,其中有11名代表同意听证方案提出的下调幅度,有5名代表同意本次下调价格,建议增加下调幅度。

  另有4名代表不同意下调供热费价格。其中2名经营者代表、1名相关部门代表,1名消费者代表。

  11月5日,经市政府7届32次常务会议决定供热价格居民供热费按建筑面积29.83元/平方米。(扣除未供热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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