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7年黑龙江省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黑龙江省监督抽检有关结果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富锦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辖区内14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测工作,监督、检测结果如下。
空气、微小气候:112次合格,112次合格率100%。
水:84次合格84次合格率100%。
噪声:14次合格14次合格率100%。
采光、照明:14次合格14次合格率100%。
公共用品、用具:76件合格74件合格率97.4%。
富锦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