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 富锦市政府办发布时间: 2015-02-27| 字体显示: [ ] [ ] [ ]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依法民主监督之下,市政府克服各项减收增支因素影响,财政经济稳步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效果良好,圆满完成了市委六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2,029万元,同比增长10.1%,增收3,866万元,主要项目是:增值税2,339万元、营业税6,903万元、企业所得税3,441万元、个人所得税2,17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0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770万元、土地增值税2,268万元、契税2,767万元、烟叶税等其他税收收入3,345万元、专项收入1,03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550万元、罚没收入2,972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益等其他非税收入4,068万元。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84,321万元,同比增长5.2%,增加14,114万元,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14,663万元、公共安全9,752万元、教育53,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14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7,101万元、节能环保4,53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2,098万元、农林水事务74,961万元、交通运输8,151万元、住房保障8,17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20,638万元、科学技术等其他支出3,832万元。公共财政结余1,505万元,其中:结转支出1,487万元,是省政府对城乡低保等低收入群体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按要求在2014年度予以结转。财政结余1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818万元,同比下降24.1%,减收3,4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755万元,同比下降45.3%,减少17,188万元。

  2014年是我市财政形势极为艰难的一年,针对经济运行放缓、税收政策调整、税源格局失衡、民生方面增支和以往年度下甩资金缺口等不利因素,全市财政工作以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线,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突出财政资金聚合效应,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指标。

  (一)强化财政收入管理,拓宽资金渠道,培植壮大可持续财源。以促进发展、增加收入为中心,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协同国、地两税,克服短收因素,采取超常举措合力征收,抓牢主体税种、看守重点税源,开展收入督导、解决征管问题,坚持挖潜增收和清理促收,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0.8%,增收2,564万元;积极协同非税征管部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按照计划、增量、进度等多项指标,同部门经费挂钩,非税收入同比增长9.1%,增收1,302万元。二是全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住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增长65条措施政策,围绕“两大平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省重点项目机遇,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28,391万元,同比增加11,24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6,557万元,增加5,361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资金131,834万元,增加5,888万元。三是全力培植壮大财源。在园区建设上,投入资金6,262万元,大力推进“五通一平”、铁路专用线建设等,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功能;在企业扶持上,投入资金3,366万元,助力永安木业、泰达燃气、纯中纯水业等企业发展。为宸龙热力担保贷款6,400万元,支持企业热力增容;在担保平台上,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妇女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025万元,与金融机构合作投放农业生产贷款2,341万元,扶持万亩水田展示区、高效节水示范区和锦城菌业项目。

  (二)突出民生保障重点,建设和谐社会,彰显公共财政最大效益。以普惠民生、促进和谐为中心,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坚持保压结合提高保障能力。2014年财政部门克服极大的支出压力,在保障津贴补贴调整、五保户及优抚补助提标等政策性增支因素的同时,一方面大力压缩“三公经费”、追加支出等弹性支出,另一方面灵活运用省专项、政府性基金等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需求。二是坚持支出结构倾向民生领域。2014年公共财政支出中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农林水等社会民生支出210,653万元,同比增加14,712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4.1%,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三是坚持发展宗旨切合百姓利益。集中财力全面支持并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中医院建设、校园班班通信息化教学等市政府既定的“11项惠民工程”建设。在此基础上,农业农村方面兑现了各项涉农惠民补贴44,316万元,投入资金28,660万元扶持了永胜、福来等万亩农田展示区以及松花江西堤改造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投入资金1,846万元扶持了奶牛、肉鸡等畜牧产业发展,支持种植业及畜牧业保险,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投入资金1,643万元推进了10个“美丽乡村”及33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改造建设项目,百姓和谐幸福指数显著提高。教育方面投入资金7,784万元保障教育经费,促进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中心幼儿园正式开园,实现了学前、义务、高中、职业教育同步发展。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投入资金15,541万元续建了站前公园、碑林公园、新开广场等9处广场公共设施,改造了中央大街雨水管网工程,进行了铺装路面、路灯、城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820万元购买了清扫保洁设备,支持了城乡清雪行动,市容环境明显改观。民生保障方面投入资金7,444万元进行了棚户区、泥草房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落实了城乡低保、新农合、失业保险及医疗救助政策资金33,579万元,保障和提升了群众生活所需,投入资金905万元支持了中心敬老院建设,为五保老人营造温馨家园。

  (三)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进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以规范施管、提升绩效为中心,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健全审批流程、细化预算编制、公开预决算,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管理体制。科学实施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清理归集专户使用,进一步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投入资金11,374万元,落实了公共卫生服务制度,提高了村医补贴标准,确保了基层药物制度改革效果,进一步强化了医疗保障体制。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和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促进了就业政策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保障体制。将同步监督涵盖财政资金管理全程,对全市20多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违规现象进行了纠正。加强了财政评审力度,做到了在范围上拓展,在审批质量上提升,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额21,787万元,审减率为25.1%。按照“如实登记、对照排查、科学分类、有效处置”四项举措,推进超标公务用车全面清理,共清理94台车,拍卖价款395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加强项目实地审核,对园区“五通一平”工程进行现场稽核,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组织3次大规模会计培训,对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进行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过去的一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诸多困难:产业结构与税收贡献不匹配,后续财源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财政减收与刚性增支造成的压力日益沉重,收支结构亟待进一步优化;财务制度改革未得到完全落实,财政监督与财务管理亟待进一步强化。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财政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市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放缓将常态化,财政支出保障压力增大,保障范围呈现新的变化,随着新修订《预算法》的正式实施,财政改革任务将十分繁重,财政工作将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面对这一严峻态势,政府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在市人大、市政协的依法监督指导下,完成既定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市域经济迈入新的增长轨道。

  2015年,政府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在新修订《预算法》搭建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下,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全力推进市域经济建设,努力开展增收节支,继续提高民生福祉,推动市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44,132万元,同比增长5%。按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及已确定的省对县转移支付项目,当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212,125万元,其中:财力性支出安排154,153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支出安排57,97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7,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7,447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财政收支平衡。

  在预算执行中,根据经济形势、上级补助等情况变化可能对财政收支进行调整,届时专题向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

  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把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财政实力。着力在挖潜增收上下功夫,精研政策、强基固本,全面驱动财政内生动力。一要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克服税收比重超过50%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安装业持续低迷,以及缺乏支柱企业的收入征管困难,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力度,科学合理地分解落实2015年财政收入任务,强化收入增减因素分析,实现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要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吃透省政府促进经济增长65条措施和省厅对应38条扶持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重点在生态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两大平原农业试验示范、农畜产品深加工、新能源产业和旅游产业开发等财政资金重点投放领域,全程跟踪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全力以赴增加可用财力,实现项目个数和资金规模新突破;三要全力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园区承载能力。全面清理整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研究新政策、新办法,促进项目落户。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鼓励专业市场建设,完善口岸功能,支持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认真储备和筛选财源项目积极申报,支持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建设,促进企业成长壮大。

  (二)把调结构作为长远之计,进一步提高民生福祉。着力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上下功夫,压减支出、增进福祉,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一要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我市公用经费预算定额体系,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加大综合预算管理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完整性。二要支持农业发展。以“两大平原”建设为核心,筹集资金突出推进幸福灌区续建配套与水田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改善,增加农民收入。三要促进教育发展。加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建设改造进度,安排专项资金,强化教师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培训。四要推动城市设施建设。综合运用财政资金,着力完善沿江景观带、中央大街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垃圾中转站、排水管网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小城镇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加速推进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城市体系建设。五要改善民生福祉。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六大方面民生工作”全面落实,兑现津贴补贴调整资金,提高住房公积金匹配比例,对公车改革补贴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参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政策测算并予以落实。积极推动新农保和城居保扩面工作,支持和巩固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沿江棚户区改造步伐,扩大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支持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促进创业和就业。

  (三)把促改革作为持久动力,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着力在理财有章、有法、有据上下功夫,完善机制、杜绝违规,实施“重绩效、强监督”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提升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一要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解读新修订《预算法》,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实施预决算公开,规范收支行为,定期对财政暂付款和暂存款进行全面清理和压缩。二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乡村诊所基本药物制度,按照2015年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推行零差率”政策规定,落实好政府补助工作,创新公立医院财政供给政策。三要深化公车改革。严格依照上级公车改革文件要求,提前对我市公车数量、费用进行统计核查,全面完成超标车辆的拍卖工作,科学测算补贴范围和所需资金。四要强化监督管控。全面深入推进财政同步监督工作,对百姓关心的民生领域,比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业农村、住房保障等项目建设资金开展逐一重点监督检查,与审计部门配合,深入部门、施工现场等,对工程资金进行全面监管。五要强化绩效评价。在财政资金支出评价上,推行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标准、以绩效评价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体制。六要强化评审监管。做好施工现场跟踪服务工作,加强设计变更的参与和备案工作,加强现场签证事项管理工作。七要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八要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和政府性债务跟踪管理机制。

  各位代表!2015年的财政经济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作风,扎实做好2015年的预算执行和各项财政工作,为推进市域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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