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财政工作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等部门依法监督和协助下,政府财政工作克服了各项减收增支因素影响,财政经济保持稳步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效果良好,圆满完成了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完成57,9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可比口径,下同)的115.4%,同比增长21.5%(受时间因素影响,2016年数据均为预计数,下同)。公共财政收入加返还性收入15,621万元、一般性及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302,619万元、政府债券收入35,140万元、结转结余282万元,可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1,646万元。公共财政支出预计完成408,2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1.1%,同比增长7%。公共财政支出加上解支出1,26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0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1,6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万元。
超预算主要原因:一是一般性及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完成302,619万元,超预算114,705万元;二是新增及置换政府债券35,140万元,年度预算为0;三是公共财政收入超收7,758万元。按照新修订《预算法》相关要求,经市七届人大第三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当年予以安排支出。
上级转移支付302,619万元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1,377万元,主要项目是:均衡性转移支付27,36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296万元,农村税费改革等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2,219万元,调整工资、津贴等补助10,59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01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9,000万元,建三江财税体制改革补助等固定结算项目32,779万元,税收分享改革补助基数2,508万元,新农合清算补助1,168万元,低保取暖补助613万元,边境贸易转移支付等其他补助1,827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181,242万元,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66万元,教育支出6,8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3万元,农林水支出110,3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102万元,资源勘探等事务支出3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22万元,其他支出497万元。上述转移支付项目财政部门均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予以拨付。
2016年末,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债务限额为94,249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限额。目前我市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90,156万元,均为一般债务,其构成为:一是2013年上半年以前经审计认定的通村公路建设等债务12,510万元,其中已由省厅置换5,365万元;二是2014年末清理甄别的灾后重建债券、富宏路建设、铁路专用线建设等债务42,433万元,其中已由省厅置换16,277万元;三是2015年幸福灌区、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新增债券2,164万元;四是2016年铁路道口平改立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建设、二龙山污水处理、建筑节能、农林水利等新增债券33,0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9,271万元,同比增长12.3%。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06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20,3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332万元,同比下降11.1%。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为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0。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计完成75,7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9%。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75,4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收支直抵,当年结余2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主要范围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
(二)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6年,针对有限的收入增长难以满足刚性增支需求的艰难财政局面,全市财政工作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突出财政资金聚合效应,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挖潜增收、培植财源,全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坚持把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全力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一是确保收入稳增长。在确保“营改增”改革稳步推进的同时,坚持抓牢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加大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涉及改革的行业以及企业进行税务宣传与指导,深入实地核实税收,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税收稽查,市公安局、建设局、地税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21个小区以往年度拖欠的房产业税收与收费进行清理追缴,目前已追缴入库税款1,796万元;从严执行《预算法》,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克服非税收入面宽松散不利因素,按照收入目标进行重点征收,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二是争取资金强保障。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围绕“两大平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省重点项目机遇为抓手,拓宽我市财政资金来源渠道。争取到位各类项目资金216,3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专项性转移支付181,242万元,新增及置换债券35,140万元;三是多措并举促发展。坚持通过对重点产业、园区扶持等财政投入举措,助推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和投资增长。安排资金39,268万元用于扶持万里利达、象屿金谷等园区内企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铁路专用线正式运营通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小微企业园投入力度,推动园内裕泰食品公司生产的俄罗斯面粉以及奥德公司生产的锦富原浆啤酒正式投产达效,进一步增强了市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普惠民生、促进和谐,助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全力保障“22件民生实事”落实,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支持三农发展。巩固落实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80,788万元,落实农业保险资金2,602万元,保障了农民的根本利益;投入资金6,900万元,用于2016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362万元,用于田间路修建、河道清淤、江河防汛、灌区配套等农田水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8,037万元,用于农业双百工程示范区、农业标准化建设、种植业调整等项目建设,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安排资金3,263万元,用于村级经费及离任村干部工资保障;投入资金22,912万元,推动了农村公路和铁路道口平改立项目建设;投入资金5,060万元推进15个“美丽乡村”及31个达标村的创建,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推进教文卫体发展。投入资金6,442万元,着力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推进薄弱学校改造,支持第九小学、铁路中学、十二小学扩容改造,推进乡镇学校“校中园”学前建设。投入资金2,142万元,推进高中、职业教育发展,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投入资金5,418万元用于中心医院、中医院、第三医院建设及医疗设备采购,提高百姓就医条件;投入资金1,024万元,新建7个村级文化广场,建立数字化图书馆,完善体育场、群众艺术馆和博物馆功能设施建设,提升了我市文化底蕴;保障民生福祉。全面落实了警衔津贴、班主任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标,推行了乡镇工作补贴与职级并行制度,调整了干部职工工资标准;发放了低保资金6,533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和补偿金1,464万元、城乡低保取暖补贴720万元、五保户1,010万元,并安排资金830万元用于敬老院及老年公寓消防等工程建设。拨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2,3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9,530万元,有效保障了群众福祉待遇;投入资金1,718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泥草房)改造,改善了农民居住水平;投入资金13,673万元,重点启动乐居家园建设项目、棚户区安置房购买项目等;投入资金2,263万元,用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消防及天网工程设备采购维护、社会维稳等支出,全市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构建宜居城市。按照全年市政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投入资金10,415万元,重点完成了中央大街、民主路、新一街、西平路、进思大街等干路升级改造;投入资金5,105万元,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绿化工程建设,完成了西郊水厂、二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及市区各广场绿化等重点任务,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投入资金2,730万元,用于市内老旧、弃管小区改造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建设;投入资金3,597万元,用于清扫、清运清雪等方面支出,推动了我市市容环境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深化改革、提升绩效,努力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坚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全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深化财政改革。深入推进新修订《预算法》贯彻落实,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深化预决算公开,硬化预算约束;推进落实“营改增”改革试点,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完成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建立健全财政专户定期检查和报告工作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管理,推动医保、养老保险等扩面,积极促进了就业政策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衔接和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的建立,投入资金2,621万元,用于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职业培训等方面支出,全力推动了就业再就业事业高速发展;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数据衔接、人员对接等相关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收缴公车统一拍卖,发放公务用车改革补贴620万元;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对已确认人员改革经济补偿金打卡工作,发放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3,345万元,确保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强化财政监管。制定了《富锦市财政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富锦市财政财务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市纪检委、审计局、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并聘请专业机构及人员对全市97户预算单位2015至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涉检单位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额36,283万元,审减率23%;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审核批复13户“非转经”,收益全部上缴国库;开展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组织4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梳理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电子信息内容,切实强化会计人员平台管理。
2016年,虽然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大,有效税源不足,体现为财政增收难度大;二是财政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为财政收入结构失衡;三是刚性支出增加快,体现为财政自给能力不足;四是财政监督与财务管理亟待进一步强化,体现为资金管理未全面规范。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面对,着力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政府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共富锦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决策部署,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动力,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绩效,统筹资金聚焦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全市中心工作,为我市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
(一)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59,144万元,同比增长2%(与2016年预计数相比,下同)。公共财政收入加省提前告知的返还性收入15,621万元、一般性及专项性转移支付111,574万元,可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5,099万元。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186,339万元,公共财政支出加上解支出1,1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86,339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受时间因素影响,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额度同比下降191,04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8,676万元,同比减少12,701万元。主要项目是:均衡性转移支付27,36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88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28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6,625万元,调整工资等固定数额转移支付22,358万元,建三江财税体制改革补助等固定结算项目32,836万元,边境贸易转移支付1,169万元,村级经费补助2,556万元,税收分享改革补助基数3,367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等其他转移支付242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2,898万元,同比减少178,344万元。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3万元。上述转移支付项目财政部门均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予以安排预算支出。
2017年初,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0,156万元,2017年应偿还8,166万元,主要是:灾后重建债券本金5,000万元,灾后重建债券利息1,412万元,政府新增及置换债券利息1,7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19,279万元,与同期持平,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暂未告知。政府性基金支出19,2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0。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为86,387万元,同比增长1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84,503万元,同比增长1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84万元。
(二)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预算安排,要紧抓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创新工作方法,主动作为,努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强化财政收入管理,拓宽资金渠道,培植壮大可持续财源。着力在挖潜增收上下功夫,精研政策、强基固本,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在组织收入上,围绕既定收入增长目标,以挖潜增收为依托,着力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大力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克服“营改增”改革带来的征管难题,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细化征管措施,掌握税基,确保税收足额、及时入库;夯实税源底数,逐项清理排查,全面清理欠税;深挖非税潜力,拓宽非税收入管理范围,规范票据使用,确保应收尽收;在争取资金上,立足国省政策,提高政策敏感度,把握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支出的政策动向,配合部门积极主动将准备工作做实,争取资金扶持,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完善新增债券项目库,争取政府新增债券。协调政策性银行贷款,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促进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公益项目建设;在服务经济上,进一步扩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规模,加强土地储备,重点完成铁路专用线附属工程、地下管网、土地平整等基础性承载功能建设,支持做大做强园区产业集群,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完成中小企业孵化基地综合服务楼建设,继续推动优势企业发展壮大,支持象屿金谷、万里利达玉米深加工项目建设,提高税收贡献率;扶持第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支持加强区域物流集散中心能力建设,加快特色旅游产业发展,增强区域承载辐射能力。
突出民生保障重点,建设和谐社会,彰显公共财政最大效益。着力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上下功夫,压减支出、增进福祉,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规范支出管理。坚持保压结合的理财思路,重点保障人员工资发放、机构运转以及社会民生福祉,坚持压缩公用、追加、工程等一般性支出,统筹财力全力保障政府重点项目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三农发展,全面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保障农业生产。继续围绕“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等政策,加快锦西灌区建设、挠力河治理、应急水利工程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畜牧业发展及现代农业的“三减”工作,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加快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完成15个示范村和30个达标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支持教育文化发展。进一步均衡优化基础教育,支持义务教育布局调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普惠性学前教育等事业发展;大力发展信息教育,重点加强农村薄弱学校电子背课室配备和多媒体远程教学使用,推动城镇学校精品化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支持重点文化惠民项目等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城市建设。推进乐居嘉园、沿江风景带建设,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完成新开路、新建路、健康路等道路建设,完成西郊水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支持民生改善。继续落实好各项职工薪资调整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支持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项目,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及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公路铁路平改立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再就业工作深入进行。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进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着力在理财有章、有法、有据上下功夫,围绕重绩效、强监督,提升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推进预算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新修订《预算法》规定,推进预决算公开,硬化预算约束,控制预算追加,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实效性和准确率;全面落实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启动票据电子管理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网络化衔接,推进财政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解缴方式登上新台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进行,按照要求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同步监督检查,着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深入推进财政监督,与审计等部门配合,对百姓关心的民生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富锦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收益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利用。
各位代表,2017年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接挑战,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奋力攻坚,推动经济平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财政工作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等部门依法监督和协助下,政府财政工作克服了各项减收增支因素影响,财政经济保持稳步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效果良好,圆满完成了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完成57,9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可比口径,下同)的115.4%,同比增长21.5%(受时间因素影响,2016年数据均为预计数,下同)。公共财政收入加返还性收入15,621万元、一般性及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302,619万元、政府债券收入35,140万元、结转结余282万元,可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1,646万元。公共财政支出预计完成408,2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1.1%,同比增长7%。公共财政支出加上解支出1,26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0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1,6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万元。
超预算主要原因:一是一般性及专项性转移支付补助完成302,619万元,超预算114,705万元;二是新增及置换政府债券35,140万元,年度预算为0;三是公共财政收入超收7,758万元。按照新修订《预算法》相关要求,经市七届人大第三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当年予以安排支出。
上级转移支付302,619万元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1,377万元,主要项目是:均衡性转移支付27,36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296万元,农村税费改革等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2,219万元,调整工资、津贴等补助10,59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01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9,000万元,建三江财税体制改革补助等固定结算项目32,779万元,税收分享改革补助基数2,508万元,新农合清算补助1,168万元,低保取暖补助613万元,边境贸易转移支付等其他补助1,827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181,242万元,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66万元,教育支出6,8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3万元,农林水支出110,3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102万元,资源勘探等事务支出3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22万元,其他支出497万元。上述转移支付项目财政部门均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予以拨付。
2016年末,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债务限额为94,249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限额。目前我市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90,156万元,均为一般债务,其构成为:一是2013年上半年以前经审计认定的通村公路建设等债务12,510万元,其中已由省厅置换5,365万元;二是2014年末清理甄别的灾后重建债券、富宏路建设、铁路专用线建设等债务42,433万元,其中已由省厅置换16,277万元;三是2015年幸福灌区、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新增债券2,164万元;四是2016年铁路道口平改立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建设、二龙山污水处理、建筑节能、农林水利等新增债券33,0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9,271万元,同比增长12.3%。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06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20,3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332万元,同比下降11.1%。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结转为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0。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计完成75,7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9%。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75,4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收支直抵,当年结余2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主要范围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
(二)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6年,针对有限的收入增长难以满足刚性增支需求的艰难财政局面,全市财政工作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突出财政资金聚合效应,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挖潜增收、培植财源,全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坚持把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全力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一是确保收入稳增长。在确保“营改增”改革稳步推进的同时,坚持抓牢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加大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涉及改革的行业以及企业进行税务宣传与指导,深入实地核实税收,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税收稽查,市公安局、建设局、地税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21个小区以往年度拖欠的房产业税收与收费进行清理追缴,目前已追缴入库税款1,796万元;从严执行《预算法》,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克服非税收入面宽松散不利因素,按照收入目标进行重点征收,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二是争取资金强保障。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围绕“两大平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省重点项目机遇为抓手,拓宽我市财政资金来源渠道。争取到位各类项目资金216,3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专项性转移支付181,242万元,新增及置换债券35,140万元;三是多措并举促发展。坚持通过对重点产业、园区扶持等财政投入举措,助推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和投资增长。安排资金39,268万元用于扶持万里利达、象屿金谷等园区内企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铁路专用线正式运营通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加大小微企业园投入力度,推动园内裕泰食品公司生产的俄罗斯面粉以及奥德公司生产的锦富原浆啤酒正式投产达效,进一步增强了市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普惠民生、促进和谐,助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全力保障“22件民生实事”落实,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支持三农发展。巩固落实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80,788万元,落实农业保险资金2,602万元,保障了农民的根本利益;投入资金6,900万元,用于2016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362万元,用于田间路修建、河道清淤、江河防汛、灌区配套等农田水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8,037万元,用于农业双百工程示范区、农业标准化建设、种植业调整等项目建设,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安排资金3,263万元,用于村级经费及离任村干部工资保障;投入资金22,912万元,推动了农村公路和铁路道口平改立项目建设;投入资金5,060万元推进15个“美丽乡村”及31个达标村的创建,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推进教文卫体发展。投入资金6,442万元,着力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推进薄弱学校改造,支持第九小学、铁路中学、十二小学扩容改造,推进乡镇学校“校中园”学前建设。投入资金2,142万元,推进高中、职业教育发展,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投入资金5,418万元用于中心医院、中医院、第三医院建设及医疗设备采购,提高百姓就医条件;投入资金1,024万元,新建7个村级文化广场,建立数字化图书馆,完善体育场、群众艺术馆和博物馆功能设施建设,提升了我市文化底蕴;保障民生福祉。全面落实了警衔津贴、班主任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标,推行了乡镇工作补贴与职级并行制度,调整了干部职工工资标准;发放了低保资金6,533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和补偿金1,464万元、城乡低保取暖补贴720万元、五保户1,010万元,并安排资金830万元用于敬老院及老年公寓消防等工程建设。拨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2,3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9,530万元,有效保障了群众福祉待遇;投入资金1,718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泥草房)改造,改善了农民居住水平;投入资金13,673万元,重点启动乐居家园建设项目、棚户区安置房购买项目等;投入资金2,263万元,用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消防及天网工程设备采购维护、社会维稳等支出,全市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构建宜居城市。按照全年市政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投入资金10,415万元,重点完成了中央大街、民主路、新一街、西平路、进思大街等干路升级改造;投入资金5,105万元,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绿化工程建设,完成了西郊水厂、二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及市区各广场绿化等重点任务,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投入资金2,730万元,用于市内老旧、弃管小区改造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建设;投入资金3,597万元,用于清扫、清运清雪等方面支出,推动了我市市容环境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深化改革、提升绩效,努力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坚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全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深化财政改革。深入推进新修订《预算法》贯彻落实,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深化预决算公开,硬化预算约束;推进落实“营改增”改革试点,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完成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建立健全财政专户定期检查和报告工作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管理,推动医保、养老保险等扩面,积极促进了就业政策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衔接和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的建立,投入资金2,621万元,用于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职业培训等方面支出,全力推动了就业再就业事业高速发展;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数据衔接、人员对接等相关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收缴公车统一拍卖,发放公务用车改革补贴620万元;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对已确认人员改革经济补偿金打卡工作,发放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3,345万元,确保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强化财政监管。制定了《富锦市财政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富锦市财政财务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市纪检委、审计局、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并聘请专业机构及人员对全市97户预算单位2015至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涉检单位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额36,283万元,审减率23%;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审核批复13户“非转经”,收益全部上缴国库;开展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组织4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梳理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电子信息内容,切实强化会计人员平台管理。
2016年,虽然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大,有效税源不足,体现为财政增收难度大;二是财政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为财政收入结构失衡;三是刚性支出增加快,体现为财政自给能力不足;四是财政监督与财务管理亟待进一步强化,体现为资金管理未全面规范。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面对,着力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政府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共富锦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决策部署,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动力,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绩效,统筹资金聚焦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全市中心工作,为我市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
(一)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59,144万元,同比增长2%(与2016年预计数相比,下同)。公共财政收入加省提前告知的返还性收入15,621万元、一般性及专项性转移支付111,574万元,可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5,099万元。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186,339万元,公共财政支出加上解支出1,1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86,339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受时间因素影响,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额度同比下降191,045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8,676万元,同比减少12,701万元。主要项目是:均衡性转移支付27,36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88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28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6,625万元,调整工资等固定数额转移支付22,358万元,建三江财税体制改革补助等固定结算项目32,836万元,边境贸易转移支付1,169万元,村级经费补助2,556万元,税收分享改革补助基数3,367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等其他转移支付242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2,898万元,同比减少178,344万元。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3万元。上述转移支付项目财政部门均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予以安排预算支出。
2017年初,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0,156万元,2017年应偿还8,166万元,主要是:灾后重建债券本金5,000万元,灾后重建债券利息1,412万元,政府新增及置换债券利息1,7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19,279万元,与同期持平,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暂未告知。政府性基金支出19,2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0。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为86,387万元,同比增长1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84,503万元,同比增长1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884万元。
(二)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预算安排,要紧抓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创新工作方法,主动作为,努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强化财政收入管理,拓宽资金渠道,培植壮大可持续财源。着力在挖潜增收上下功夫,精研政策、强基固本,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在组织收入上,围绕既定收入增长目标,以挖潜增收为依托,着力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大力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克服“营改增”改革带来的征管难题,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细化征管措施,掌握税基,确保税收足额、及时入库;夯实税源底数,逐项清理排查,全面清理欠税;深挖非税潜力,拓宽非税收入管理范围,规范票据使用,确保应收尽收;在争取资金上,立足国省政策,提高政策敏感度,把握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支出的政策动向,配合部门积极主动将准备工作做实,争取资金扶持,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完善新增债券项目库,争取政府新增债券。协调政策性银行贷款,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促进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公益项目建设;在服务经济上,进一步扩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规模,加强土地储备,重点完成铁路专用线附属工程、地下管网、土地平整等基础性承载功能建设,支持做大做强园区产业集群,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完成中小企业孵化基地综合服务楼建设,继续推动优势企业发展壮大,支持象屿金谷、万里利达玉米深加工项目建设,提高税收贡献率;扶持第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支持加强区域物流集散中心能力建设,加快特色旅游产业发展,增强区域承载辐射能力。
突出民生保障重点,建设和谐社会,彰显公共财政最大效益。着力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上下功夫,压减支出、增进福祉,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规范支出管理。坚持保压结合的理财思路,重点保障人员工资发放、机构运转以及社会民生福祉,坚持压缩公用、追加、工程等一般性支出,统筹财力全力保障政府重点项目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三农发展,全面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保障农业生产。继续围绕“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等政策,加快锦西灌区建设、挠力河治理、应急水利工程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畜牧业发展及现代农业的“三减”工作,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加快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完成15个示范村和30个达标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支持教育文化发展。进一步均衡优化基础教育,支持义务教育布局调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普惠性学前教育等事业发展;大力发展信息教育,重点加强农村薄弱学校电子背课室配备和多媒体远程教学使用,推动城镇学校精品化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支持重点文化惠民项目等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城市建设。推进乐居嘉园、沿江风景带建设,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完成新开路、新建路、健康路等道路建设,完成西郊水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支持民生改善。继续落实好各项职工薪资调整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支持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项目,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及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成公路铁路平改立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再就业工作深入进行。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进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着力在理财有章、有法、有据上下功夫,围绕重绩效、强监督,提升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推进预算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新修订《预算法》规定,推进预决算公开,硬化预算约束,控制预算追加,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实效性和准确率;全面落实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启动票据电子管理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网络化衔接,推进财政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解缴方式登上新台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进行,按照要求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同步监督检查,着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深入推进财政监督,与审计等部门配合,对百姓关心的民生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富锦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收益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利用。
各位代表,2017年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接挑战,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奋力攻坚,推动经济平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