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省教育厅发布时间: 2013-01-22| 字体显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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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黑教财函[200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50元/人。收费标准调整后,高考报名考务费分成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二、各收费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起开始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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