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富锦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 2013-01-29| 字体显示: [ ] [ ] [ ]

富锦市物价局:

你局《富锦市殡仪馆关于继续执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富价呈[2011]9号)收悉。鉴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富锦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2010]341号)试行期已满,为保证你市殡葬服务企业正常运营,满足社会需求,经研究,同意你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按原规定执行。现将具体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尸体接运费:普通车150元/尸次,高档车500元/尸次。

(二)尸体火化费:普通炉170元/尸,高档炉450元/尸。

(三)骨灰寄存费:普通寄存室50元/盒、年,中档寄存室180元/盒、年,高档寄存室360元/盒、年。

二、对困难群体的减免政策按《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政策,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服务项目实行用户自愿选择,严禁强行服务,变相收费。要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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