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 2017-09-30| 字体显示: [ ] [ ] [ ]

  1、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就医“一免五减”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在市直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挂号费,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医疗费用减免5%,因病致贫人口减免10%(具体医疗项目包括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手术费、床位费)。

  2、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就诊、转诊绿色通道,并实施分类救治和先住院后结算机制。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临床路径、单病种限价等规定,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药物使用等行为,减轻贫困患者经济负担。

  3、推动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健康签约制度全覆盖。按照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团队划片包村、村医包户包人的原则,与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主动上门服务,提供基本医疗和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对因病致贫人口每年进行1次免费体检,每季度面对面随访1次,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和转诊服务,协助市、市帮扶人员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4、推进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2017年在新农合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展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对于行动不便、比较集中的社区和村屯,可以采用上门服务的方式。

      5、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全市选派40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每人帮扶1个行政村,贫困家庭不脱贫、帮扶医师不脱钩。三级医疗队共组成8个专家团队,对贫困村开展重点帮扶。每季度深入因病致贫家庭1次以上,开展健康检查、医疗诊断、用药指导等精准医疗服务,发现重大疾病及时转诊治疗

  6新农合政策。推进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参加新农合和大病商业保险全覆盖,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新农合报销,在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不含县、乡单病种)。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减少到5000元。

  7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开展以单病种为主,出院人次和总额付费为辅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2017年县、乡医疗机构单病种数量分别增加到200种和50种,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分别达到75%和95%。

      8提高报销病种和比例。农村贫困人口、农村失独家庭门诊慢性病种类由10种增加到25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年最高封顶线为5000元。开展4种门诊大病,其中:血液透析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全部报销,年报销封顶线6万元。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按照承诺价总费用的70%报销,年报销封顶线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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