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政策
我市对义教阶段学校就读学生实行免杂费,免书本费政策。对农村寄宿制学校贫困住宿生实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按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的标准执行。
二、发放程序
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低收入证明、孤儿证明、残疾证明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连同原件一起上报到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查。
三、评定办法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学校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校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学校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一起上报至富锦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学校要将受助学生名单在园内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计汇总受助学生信息填写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明细表,连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原件、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学校留存一份,另一份报至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审批、汇总。
四、 助学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为学生统一办理邮政储蓄银行资助银行卡,直接通过银行将助学金打入学生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