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歌厅噪音扰民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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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我儿子才3个半月住在新开街百万浴池对面胡同里,林场社楼2单元401楼上住户天天晚上制造噪音影响我一家人正常休息,多次沟通无果,希望尽快解决。楼上住户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
回复内容 | |
你好,非常抱歉没有及时处理你的投诉。由于网上大厅运行后,工作衔接问题,耽误了你的问题处理,不知现在你的住处是否还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请你告知,以便我们及时转办处理。
富锦市信息中心 2017-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