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富锦市纪委扎实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秉持“纪在法前”原则,突出做好抓早抓小。一是及时解决“微小问题”。针对一些公职人员迟到、早退和上班打游戏等细小的违规问题,主要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讨和公开通报等措施。截至目前,共对16名存在问题但不够成违纪的公职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综合运用“处理措施”。除采取常规的纪律处分以外,适当运用各类惩处措施。例如,去年结合全市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评定为“不称职”的党员,给予诫勉谈话;对评定为“不合格”以下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置。全市共对571名“不合格”党员给予组织处理。三是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在推进纪律审查工作中,始终紧盯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这个核心,切实做到回归党章和主责。在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67件,占结案数量的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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