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执行审核制度。案件审理人员从案件线索受理、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等程序和手续逐项进行审核,认真鉴别使用证据,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做好阅卷记录,确保办案质量,去年以来顺利审结案件193件。二是构建提级审理模式。市纪委加强与乡镇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的联系、沟通,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的业务指导,促进了基层查处案件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近三年来,市纪委共提级审理案件86件。三是突出办案综合效应。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重视党纪处分与政纪处分档次的相互衔接,保证党政纪处分的平衡性,避免不必要的申诉。对违纪违法人员作出恰当处理,做到宽严相济。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做到了处分决定宣布到位,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判刑人员纪律处分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政治效果。四是强化回访教育工作。分管副书记和室主任作为回访责任人,分别承担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对能够改正错误的,进行鼓励;对不理解党和国家政策的,进行宣传解释;对拒不认识错误的,进行批评教育;对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帮助解决,增强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去年以来,共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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