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纪委创新三项信访举报制度,切实推动办案工作。

 

一是实行纪委领导定期接访制度,提升办案效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信访局开展了8次定期接访工作,主要接受纪检监察方面的投诉和举报,亲自受理信访举报12起,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4起。与此同时,由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市纪委常委,在市纪委机关牵头负责信访接待。二是实行信访线索集体评估制度,提升成案比例。该制度规定:凡是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案件线索,一律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管理;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均由信访线索集体评估小组,定期组织举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评估会议。经集体排查和评判,共认定有价值案件线索16个,其中立案16个,已经结案10个,成案率高达100%。三是实行初核终结案件审核制度,保证办案质量。该制度明确,首先在办案部门的室务会议上提出查否的意见后,再报送分管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批准,最后经由分管信访举报的市纪委常委牵头,组织信访室、案件调查组、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审核,并集体确定定性是否为“查否案件”。共对提出查否意见的6件初核线索进行集体审核,其中5件认定为查否案件,为1件初核件明确了突破案件调查的方向,并由调查组继续深入调查,此案现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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