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任职两年间涉嫌受贿数额巨大,西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决定,免去西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原局长陈宽明职务。 据华商报消息,陈宽明,男,汉族,1950年出生,河南省灵宝市人,研究生文化程度。经查,陈自2002年5年担任西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委书记、局长后,推荐该局孙小五担任进出口处处长。 为表示感谢,孙于2002年11月送给陈2万元。同在11月,陈和孙商定把纺织品配额直接分给关系户,收取好处费。2003年孙小五私自决定给杨某增加纺织品配额数量,杨某送给孙20万元,孙从中拿了13万元兑换成15000美元,送给了陈宽明。此后,孙又陆续收取杨某40万元,并分给陈20万元。 陈自2002年5月担任西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委书记、局长至2004年6月被“双规”,共收受他人现金计人民币48.9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2.65万元,折算为人民币平均每月受贿3万余元。 2004年8月,陈宽明被免去党委书记职务并开除党籍,移送司法部门。目前,孙小五等涉案人员一并被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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