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及中省各单位: 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富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的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规守纪意识,市纪委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知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纪律观念,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准则》和《条例》学习活动。学习活动从收文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市委中心理论学习组要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带头学习,模范遵守。各党委要将学习内容纳入党委干部学习计划,要活化学习形式,通过开展专题辅导、理论研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警示案例剖析等活动,促进学习的深入开展。 (二)开展《准则》和《条例》宣传活动。要利用市电视台、富锦市政府门户网站、富锦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廉政广场显示屏等市内宣传平台播放《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各党委要充分利用图版、宣传栏、条幅、电子屏等大力营造遵守《准则》、《条例》的社会舆论氛围,树立党员干部高尚道德情操。 (三)开展《准则》和《条例》培训、知识竞赛、知识测试活动。市委组织部、党校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全市党员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各党委要在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同时,并自行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知识竞赛或测试活动。市纪委将于2016年1月举办全市学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委要把学习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性,切实把活动摆上日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突出重点,彰显特色。 (二)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各党委要加强对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注重发现和总结本单位好做法、好经验,注重培植典型,并及时向纪委宣教室反馈情况。各党委要于12月20日前将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工作情况汇报、落实情况照片以及每名党员干部心得体会文章报送市纪委宣教室。电话:2325739。 (三)结合实际,查找不足。各党委要组织全体党员,对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要坚持做到正人先正己,逐一对照《准则》确定的“高标准”和《条例》明确的纪律“底线”,查找不足,认真反思,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强化落实,监督问责。各党委、纪委(纪检组)要自觉担负起维护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纪工委要对所辖各党委、部门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确保《准则》和《条例》的刚性落实,本次学习宣传活动将列入年终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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