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1)工作目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省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文件,对我市权力清单进行对应调整。
工作进展: 印发了《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的通知》,对涉及我市的7家单位11项行政许可给予取消。印发了《关于落实省政府令2017年第2号对应取消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明确县级涉及取消的2家单位3项行政职权,予以对应取消,并按程序在省政府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对应调整。
(2)工作目标:按照省、市编委办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部署,分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工作进展:已将第三批共计34家事业单位(其中承担行政职能类2家,公益一类16家,公益二类8家,生产经营类8家)分类意见呈报佳市编办,待佳市编办批复后即可明确以上事业单位类别。
(3)工作目标:推进非税收入收支制度改革,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规定,统筹保障相关领域支出。
工作进展: 按照《关于修订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已将排污费、水资源费收入由原专项收入科目调整至相应科目。财政部门已按照政策要求,不再对排污费、水资源费支出实行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调整为按照我市部门预算支出核定相关支出,并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4)工作目标: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整合改革。
工作进展:制定了《富锦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局,在佳木斯市率先完成了职能、机构人员、基金、信息系统、档案和资产等新农合移交工作。
(5)工作目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五证合一”,个体登记“两证整合”,开通登记系统软件,实现服务窗口统一发放。
工作进展:组织从事登记工作的窗口人员参加省工商局开展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培训。
(6)工作目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总额预付办法,完成支付制度改革;探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实施绩效工资。
工作进展:在全市4家公立医院实施了总额预付办法,按照《新农合住院总额预付实施方案》要求,下拨了4个月的预拨资金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资金支付均在可控范围内,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正常经济运行。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在中心医院开展了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
(7)工作目标:创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新培育规范农民合作社11个;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33个、联合社1个、农机合作社3个。
工作进展:先后组织乔楚、关东情等1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哈市参加了市场营销培训班和全省农产品营销大赛启动电视电话会议。截至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78个,家庭农场新增144个,新建联合社1个(裕鑫联合社)。
(8)工作目标: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录入率达到80%以上。
工作进展: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实测村261个,占总数的98%,实测面积382万亩。全市流转土地面积160万亩,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农村土地流转合同12256份,共办理土地经营权鉴证12130笔,涉及金额11.4亿元。
(9)工作目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植保服务队伍,航化作业队伍,推进工厂化育秧。
工作进展:以农机合作社大中型喷药机为主组建专业化植保队伍,开展专业化植保服务,目前服务信息已在阳光村务工程网进行发布,可随时进行植保机械雾化工作。推进无人机航化服务组织建设,积极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大疆公司、高科新农等无人机生产厂家合作,开展专业无人机航化服务。全市现有航化作业服务无人机20台,每天无人机航化作业面积可达1万亩以上。依托40个水稻专业种植合作社,于3月初全面完成1600栋水稻标准化育秧大棚建设。目前,已转入二次综合利用阶段,重点发展棚室蔬菜种植和食用菌养殖等。
(10)工作目标:推进灌区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幸福、红卫、红旗灌区管理体制。
工作进展:已完成三个灌区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完成供水任务。
(11)工作目标:以象屿、金玛、万里利达等大型龙头企业、工商资本为重点,通过订单种植、融资担保、组建联合社等形式,深度进入农业领域,推进三产融合。
工作进展:全市已经落实订单131.5万亩,其中,象屿农产订单种植50万亩,象屿生化专品种玉米75万亩,金玛集团专品种水稻5万亩,绿谷酒业高粱订单1.5万亩。金玛农业公司《黑龙江省富锦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农业部已批复,省农委正在设计方案。
(12)工作目标: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在各镇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
工作进展:已全面完成83.32平方公里、398个村屯、6万多宗地的村庄地籍调查,数据收录率达到100%;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387宗地,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57039宗地,登记发证率将达到91%以上。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16465件。同时,制定下发了《富锦市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步将组建农村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各镇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13)工作目标: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公务员担保房产抵押等新型贷款模式。农业保险面积达到200万亩,其中高保高赔面积达到60万亩。
工作进展:农村信用联社、邮储银行、哈尔滨银行等部门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放2017年备春耕贷款15.6亿元,其中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3.14亿元。同时,阳光保险、安邦保险、中保财险、人寿财险共在全市落实农业保险面积250.62万亩,其中高保高赔面积126万亩。
(14)工作目标:与惠丰金元电子商务公司合作,搭建区域性电商平台,推进电商进农村,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工作进展:与省惠丰金源电子商务公司合作,于4月15日正式开通富锦市惠商区域电商平台。同时,富锦市盛地土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运营商已开展相关业务。截至目前,已注册商户11家,上传商品200余种。
三、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15)工作目标: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制度。
工作进展:市人大开展了检察院反渎职工作情况检查。
(16)工作目标:加强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作用,设立20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
工作进展:下发了《关于设立民主监督员的通知》,在全市执法、执纪和窗口单位设立民主监督员20名。
(17)工作目标:按照中办《中国侨联改革方案》总体安排,建立健全我市侨联组织机构,制定“职能、机构、编制(三定)”方案。
工作进展:推进中。
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18)工作目标:按省部属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国控重点企业发放污染物排放证。
工作进展:正在进行火电、水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前期调查摸底工作。
(19)工作目标:推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
工作进展:推进中。
(20)工作目标:完成《富锦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报批工作。
工作进展:已完成《富锦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编制,待市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上报省林业厅。
(21)工作目标:按国省部署落实河长制。
工作进展:成立了富锦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富锦市三级河长体系架构方案》。组织召开了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会议。
五、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22)工作目标:制定《富锦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向省体育局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工作进展:制定了《富锦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公共文化建设项目争取工作已完成,并在发改委备案。
(23)工作目标:启动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工程,成立文化企业协会。
工作进展:启动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工程,心兰鱼骨画、艺森山核桃公司正在进行产品开发。
六、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24)工作目标: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维稳情报体系建设。
工作进展:公安局全面启动“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截至目前,新采集楼宇装户图2591个,采集核实24025户、暂住人口625人、出租房179户,新采集录入单位信息2个。制定下发了《富锦市公安局派出所平安网格建设工作机制》,我市辖区共划分网格711个。13个社区警务室、10个农村驻村警务室规范建设工作已完成。
(25)工作目标:推进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初步建立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结构合理、符合职业特点的“三类”人员队伍。
工作进展:开展法院人员分类改革,确定入额法官人选22名、法官助理15名、书记员9名。
七、推进党的建设改革
(26)工作目标: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意见》;构建党建责任体系,实行党委书记“责任卡”、班子成员“任务卡”、支部书记“目标卡”三卡制。
工作进展:召开了乡镇、街道和市直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将各党委59项述职承诺和市委常委23条点评意见,全部纳入《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印发《富锦市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卡”责任制实施方案》,认领党建工作任务450个;267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支部书记“目标卡”,将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全部科学分配,落实到人。完善《富锦市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创新实行镇党委组织委员例会制度,通过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观摩,让乡镇组织委员相互学习工作经验。
(27)工作目标:规范党的政治生活,制定《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和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
工作进展:编制了《“三会一课”实用手册》700本,例举了14个组织生活记录模版,使规范组织生活有方法。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修改完善积分制管理评分细则。召开了全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工作会议,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
(28)工作目标: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在农村,选取1个镇启动“整镇推进”三年行动,力争3年内全镇党组织都达到示范标准;在机关,全面开展“规范型、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的“四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在社区,实施“互助共建、服务万家”行动;在“两新”组织,开展“两创建五在前”活动。
工作进展:实施“金种子”工程,开展党建示范带建设,在长安镇、锦山镇、上街基镇等3镇13个党建示范村,深入开展“党建兴家”等载体活动。制定《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镇推进”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梳理出支部书记工作目标不明晰、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等10余项问题,向各镇党委下发相关通报,要求限期整改,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晋位升级。
八、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29)工作目标: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以推进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积极探索“公推直选”、组织提名与党员提名结合等方式,明确候选人任职条件,配齐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
工作进展:开展村“两委”换届重点难点村排查活动,对村党组织换届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排查,对可能影响选举工作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化解。建立《换届重点村管理台账》,排查确认23个换届重点村,实施“一村一策”,明确了化解措施,为推进“公推直选”打牢基础。
(30)工作目标:推进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巡查组织,并开展巡查工作。
工作进展:已制定了巡察机构建设方案。
(31)工作目标:推进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改革,增加办案人员,使办案人员占纪委人员比例达到2/3以上。
工作进展: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了纪律审查程序和制度,已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办案人员超过纪委人员比例的2/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