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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

为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区管理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先后开展了“关爱湿地、享受自然、造福子孙”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市主要领导亲自走上街头向市民散发宣传单,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宣传保护湿地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保护区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开展大型社宣活动11次,发送手机短信6万条,上网信息150条,编印简报105期、湿地宣传画册12000册,发放宣传单8万张,张贴宣传标语4000余条,在保护区周边镇村举办专题讲座52场次、8000余人聆听了专家的学术报告。每年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保护湿地、关爱自然”系列文艺演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2009年,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支持下,我市建成了面积为2500平方米,总投资3800万元的三江平原湿地宣教馆。

集展示、宣传、教育、科研为一体的的三江平原湿地宣教馆由概览厅、景观厅、生物多样性厅、功能与保护厅四个主题展厅组成。展出的动物标本分别为鸟类、兽类、两栖类、爬行类、鱼类、昆虫类共计255种、580件。该馆通过典型湿地复原,采用电子翻书、触摸屏、幻影成像等高科技多媒体的应用,生动地展示了三江平原湿地重要的生态系统功能、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独特的大自然景观以及相关的湿地知识。人们可通过观赏、互动、感受,增强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开馆以来,已接待中小学生及社会团体165个,参观人数达64820人次。该馆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黑龙江省唯一、北方最大、全国湿地景观整体展示效果最好的一处专业性展馆。